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印發榮譽市民狀作業程序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秘國字第10430730400號函停 止適用,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行政管理類 / 機要業務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