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103
人,瀏覽人次:
89444356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花博公園展館場地收費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101)府產業農字第10133866900號令 廢止,自中華民國101年12月3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農林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8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0)府產業農字第10033378400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6點,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101)府產業農字第10133866900號令 廢止,自中華民國101年12月3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花博公園場地收費基準表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