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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行政區執行強迫入學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國字第10438202600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各區強 迫入學委員會作業要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9月1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3)北市教國字第 10339625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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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國字第10438202600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各區強 迫入學委員會作業要點)
附件下載
附表一之一-強迫入學通報追蹤輔導流程圖
附表一之二-強迫入學流程圖
附表二-強迫入學處理流程圖
附表三-強迫入學規範內容
附表四-暫緩入學申請書
附表五-強迫入學委員會勸告書
附表六-強迫入學委員會書面警告書
附表七之一-行政罰鍰處分書
附表七之二-行政罰鍰單
附表八之一-成果彙整季報表(國小版)
附表八之二-成果彙整季報表(國中版)
附表九-應入學未入學家庭訪視紀錄表
法規異動
修正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