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職業輔導研習營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北市教中字第10233969300 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職業教育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