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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職業輔導研習營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3年12月10日臺北市政府(73)北市教一字第66687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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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北市教中字第10233969300 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