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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級學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訪問作業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6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綜字第10830545181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各級學校出 國訪問作業須知)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各級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北市教秘字第09234455500號函訂 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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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5月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綜字第 105342587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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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6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綜字第10830545181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各級學校出 國訪問作業須知)
附件下載
附件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海外及大陸地區交流參訪活動緊急聯絡表
附件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海外及大陸地區交流參訪活動注意事項檢核表
附件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赴大陸地區學校事前報告事項檢核表
法規異動
修正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