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129
人,瀏覽人次:
93069837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1136179335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3年1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8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八十八北市工建字第8830111600 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 95年11月22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0957369480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受 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2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2)北市都建字第1026015 45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自民國102年7月4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建 築管理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1136179335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3年11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