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99年度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與其他相關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府觀行字第 0983133730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1點;施行日期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新聞類 / 其他目

法規異動

訂定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