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替代役社會役及消防役家庭因素役男服勤管理訪視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兵役局(108)府授兵替字第1083008421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替代役公共行 政役家庭因素役男服勤管理訪視實施要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役政類 / 兵役行政目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