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140
人,瀏覽人次:
90551092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替代役社會役及消防役家庭因素役男服勤管理訪視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91)府兵四字第0912149790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兵替字第10130489100號函修正 發布第2點、第3點、第4點、第6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兵役局(104)北市兵替字第1043088720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第6點,並自104年6月23日生效(原名稱:臺 北市家庭因素服公共行政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訪視實施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兵役局(108)府授兵替字第1083008421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替代役公共行 政役家庭因素役男服勤管理訪視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