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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106 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各管理機關(構)申請預算保留案應行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主事預字第1076003882號函停 止適用,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主計類
/
歲計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主事預字第 10631632900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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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主事預字第1076003882號函停 止適用,自函頒日生效
附件下載
表1-106年度各附屬單位預算保留預計表
表2-附屬單位預算保留申請審議明細表
表3-附屬單位預算保留申請審議明細表
表4-預算保留數額表
表5-預算保留數額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