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附設劇團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4338 79501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自104年12月1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訂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