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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美術品寄存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3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5北市文化三字第 09532705100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點(原名稱:臺北市立美術館接受寄存美術品作 業要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藝術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1年4月2日臺北市政府(81)北市教四字第81021477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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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5北市文化三字第 09532705100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點(原名稱:臺北市立美術館接受寄存美術品作 業要點)

附件下載

附件一-臺北市立美術館美術品寄存申請表
附件二-臺北市立美術館美術品寄存契約書

法規異動

修正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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