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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1000106529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組織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5月21日臺北縣政府九十府法規字第166227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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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臺北縣政府九十四北府法規字第 0940721223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 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8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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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1000106529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