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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立各級學校禁用免洗餐具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10月1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1259956號令發布廢 止;並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 9月14日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北教環字第0980746402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10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 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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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10月1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1259956號令發布廢 止;並即日起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臺北縣立各級學校禁用免洗餐具政策考核自評表
附表二-臺北縣立各級學校禁用免洗餐具政策考核複評表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