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高病原性禽流感流行期間棄置家禽屍體處理作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月29日新竹縣政府府農牧字第1070018682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4點
法規體系: / 新竹縣 / 農業類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