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社會局重大災害緊急應變小組編組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0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0月24日新竹縣政府修正發布第6點、第8點之附件
法規體系: / 新竹縣 / 社會類

法規異動

修正

六、本小組工作執掌表:(詳如附件一)

八、本小組之成立由本局社會救助課視災害狀況,陳報局長核定後,得通
    知相關業務承辦人員進駐作業。(檢附新竹縣政府社會局災害緊急應
    變小組緊急聯絡名冊,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