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12
人,瀏覽人次:
89216618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桃園縣失學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及成人教育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30320731號公告自103年 12月25日廢止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8月7日桃園縣政府府法二字第091016799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30320731號公告自103年 12月25日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