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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桃園縣失學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及成人教育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8月7日桃園縣政府府法二字第091016799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30320731號公告自103年 12月25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