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南區身障職業重建服務據點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桃園市政府府法訴字第 1080333934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勞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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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