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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桃園市有線廣播電視轉換全數位化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桃園市政府府新行字第1110116972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新聞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桃園市政府府新行字第1060013697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4點,自106年2月20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桃園市政府府新行字第1110116972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桃園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轉換全數位化作業因應作為

法規異動

廢止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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