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業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幼兒園。
三、作業性質:為辦理全年度經常性或政策性業務,以查明所轄土地及相 關土地資料所需。
七、作業稽核: (一)稽核作業:系統管理者每季應協助使用單位列印使用者查詢紀錄 ,提供稽核人員會同業務主管抽查使用情形,並作成查核紀錄( 附件一),保留備查。如有異常者,應會同政風單位查明後簽報 處理。 (二)複核作業:系統管理者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複核作業並作成紀錄 (附件二),於每年三月底前將複核紀錄送內政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