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自治條例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規定制 定之。
本自治條例適用對象為高雄銀行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以 下簡稱本細則)第十二條所定之從業人員。
高雄市政府依本條例於高雄銀行移轉民營出售股權時,高雄銀行從業人 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得依本自治條例優惠優先認購該公股。
從業人員依本自治條例認購公股時,得不經公開招募申購程序,逕行認 購。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