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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縣政府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98年8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8月11日高雄縣政府府農漁字第 0980189228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 4點;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農業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6月19日高雄縣政府(92)府農漁字第 092009798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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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8月11日高雄縣政府府農漁字第 0980189228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 4點;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法規異動
修正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