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民眾活動中心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12月0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12月3日澎湖縣政府八十八澎府秘法字第67664號令制定公布 全文 8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澎湖縣 / 民政類

法規異動

制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