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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8月5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30101755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條 ,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6日教育部臺參字第1010194284C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全文12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 法)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18447B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4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