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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1年9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23183號令、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88 6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4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3年4月7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3B000022號、內政部臺內營字 第 0920089914號、經濟部經商字第0930205071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 文12條(原名稱:觀光地區建築物廣告物攤位規劃限制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