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15
人,瀏覽人次:
91667764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申請文化部及所屬機關公共轉播站使用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5月21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視(輔)字第102300 3035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新聞 局公共轉播站使用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文化部文授局視(輔)字第 10230044611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 局公共轉播站使用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