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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關務人員與財政部關政單位人員相互轉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2年8月23日銓敘部(82)臺華審一字第0868786號、財政部臺財人 字第82033089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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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3月7日銓敘部部特四字第 1023697796號、財政部臺財人字 第102000406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條,自102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