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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被占用市有房地免追收不當得利處理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9年3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3月12日臺北市政府(86)府財四字第 8601612401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5點,施行期間至87年12月31日止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9年3月14日臺北市政府(89)府財四字第8900968400號函自88年1 月1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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