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50
人,瀏覽人次:
88821324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辦理收托身心障礙暨發展遲緩兒童服務作業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9100 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8822 0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起生效(原 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一百零四年度補助托嬰中心辦理收托身心障礙 及發展遲緩兒童服務實施計畫)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6年5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6)北市社婦幼字第106349959 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與第1點、第4點至第7點,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1 日起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托嬰中心辦理收托身心障礙暨 發展遲緩兒童服務作業須知)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9年3月2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9)北市社婦幼字第109305653 9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第5點,並自109年4月1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1)北市社婦幼字第111305050 8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第5點及第6點,並自中華民國111年4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