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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案件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10月14日臺北市政府(98)府都新字第 098309879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0年12月7日臺北市政府(100)府都新字第10031166500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5)府都新字第10530563900號令修正 發布第2點、第3點、第5點及第6點,並自105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