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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錄影節目帶業申請設立許可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4)北市觀行字第10430499 5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5)北市觀行字第1053018 2300號令停止適用,並溯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