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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錄影節目帶業申請設立許可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5)北市觀行字第1053018 2300號令停止適用,並溯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新聞類
/
新聞行政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4)北市觀行字第10430499 5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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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5)北市觀行字第1053018 2300號令停止適用,並溯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起生效
附件下載
臺北市錄影節目帶業設立許可申請書
公司員工名冊
委託製作合約書
器材設備租賃契約書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