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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立美術館橫山書法藝術館停車場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0年7月6日桃園市立美術館桃市美總字第 110000238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14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110年10月15日桃園市立美術館桃市美總字第1100003988號函修 正發布第3點、第7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