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30 人,瀏覽人次:947831825
  • 會員登入 |
  • 加入會員
  • 法規檢索
  • 令函判解
  • 英譯法規
  • 裁判書
  • 書狀例稿
  • 契約範本
  • 植根服務
  •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職業訓練計畫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2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臺南市政府府勞訓字第 1010278356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3點,並自101年3月19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2月8日臺南市政府府勞訓字第 1020141672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2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臺南市政府府勞訓字第1050464715號令修正發布第 4點、第6點、第11點,並自105年4月12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臺南市政府府勞訓字第 1051097716號令修正發布 第8點、第10點,並自105年10月13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09年2月26日臺南市政府府勞訓字第 1090252694B號令廢止,並 自109年2月19日生效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62-12 號玫瑰大樓 3 樓 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 (C) 2000-2003 ROO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