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依精神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配合精神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條次變更,爰將現行所定「第三十二條
第五項」修正為「第四十八條第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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