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信託公會)會員辦理信託業 法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所稱「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 金錢信託」業務,並以財務規劃或資產負債配置為主要目的(以下簡稱指 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時,有可遵循之原則性規範,以降低投資爭議 ,特訂定本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