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04日

條文關聯

  苗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殯葬設施設置、經營等相關事宜,
  特依殯葬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設苗栗縣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以下簡
  稱本會),並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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