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速推動莫拉克颱風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協助受災民眾早日恢復正常生活維護社會安定,特依災害防救法第三 十七條第一項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設置 高雄縣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