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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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以下
  簡稱高氯離子建築物),以維公共安全,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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