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立體育場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4月17日

條文關聯

  臺灣省政府為施國民體育,增進國民健康起見,特依照社會教育法第五
  條及各省市公立體育場組織規程第二條之規定,設立臺灣省立體育場(
  以下簡稱本場),隸屬於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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