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11
人,瀏覽人次:
90695763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警察教育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6月05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課程標準及教育科目之訂定)
警察學校之課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警察專科學校及警察大學之教育科目,由內政部會同教育部定之。
〔立法理由〕
配合警官學校改制為警察大學,將條文中「警官學校」之用語修正為「 警察大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