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4月22日

條文關聯

於應受尿液採驗人有事實可疑為施用毒品時,警察機關或執行保護管束者
除依前二條規定執行定期採驗外,得隨時採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