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7月19日

條文關聯

  各服務所各置人事管理員一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法辦理
  人事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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