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辦法申請法律協助,應由受害消費者或罹難者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為 申請人。但因情況特殊,致受害消費者無法親自申請者,得由其父母、子 女及配偶為之。 申請法律協助,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並檢附相關文件及證據,向執行 機關或消費者保護官提出: 一、申請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及與受害消費者之關係。有代理人者,其 姓名、住所或居所。 二、消費受害事件之陳述。 三、申請法律協助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