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場所應妥善管理維護。燈光、音響、舞台吊具及公物等各項設施 如需搬移,需經管理學校同意並會同管理人員辦理。申請人於使用後應 立即整理清潔並回復原狀;場地及設施有毀損或短缺情形應由申請人負 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得由保證金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