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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體育館禮堂及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0月1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12月9日臺南市政府八五南市秘法字第41375號令發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1年10月11日臺南市政府91南市法行字第919521令修正公布名稱 及全文14條(原名稱:臺南市國民中、小學體育館禮堂及活動中心使用管 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