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漁筏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6月18日

條文關聯

  漁筏之規模不得超過左列標準:
  一、層數:一層。
  二、筏長:十公尺。
  三、筏寬:二公尺。
  四、馬力:九十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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