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山地義勇警察組訓服勤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3月10日

條文關聯

  山地義勇警察人員之福利規定如左:
  一、參加訓練、服勤、演習時,得依內政郭狸定標準酌給津貼及交通補
      助費,由該管警察局報請內政部警政署撥發。
  二、進出山地管制區域,得憑服務證查驗登記後入山,免辦入山許可證
      。
  三、參加義勇人員福利互助及投保福利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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